第一章 总则

发布时间:2016-12-27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理学院发生的各类事故、事件,全力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维定,依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院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省教办〔2003〕40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院内系(部)、处(室)。

第三条 需要报告的事故、事件包括: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和非法聚会等有关影响学院稳定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