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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6-12-28 15:06   审核人:

为了提高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根据预案的总体要求,制订《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 “突发事件” ,主要是指突然发生并严重危及学院财产安全、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校园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学院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处理的事件。如校园发生的群打群殴、爆炸、绑架、暴力伤害等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中毒事件、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非法集会、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游行、示威、罢课等危及校园稳定的社会安全事件;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以及学生自杀、自残、自虐、离校出走、失踪、溺水死亡等事件。

  学院各级领导和师生员工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地对待突发事件,警钟长鸣,始终把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控结合,全力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顾文明

  副组长: 吴玉堂  朱晓红 王变奇 代骅

成 员:院属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院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王洪克处长兼任。

三、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 , 积极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承担和履行学院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职责,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全校学生的安全状况及各种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各系部、处室负责人负责本系部师生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处理,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各系部学管副主任负责利用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班级干部、寝室长等人员,建立本系部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网络,从细微处着手,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

四、应急救援的一般程序

(一)现场应急处理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时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学院保卫处)报警,并组织师生员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听取突发事件情况汇报,召开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努力维护学院和社会的稳定。

(二)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事发时间、地点;突发事件的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突发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以及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突发事件报告单位和报告人等。

2.报送程序:分两级报送。

(1)事发个人报送。事发后立即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并随时汇报事件的处理情况。

(2)部门报送。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向学院有关部门和院领导报告,随时汇报事件的处理情况。

(三)突发事件调查监控

  1.突发事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协助学院保卫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当事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任何人不得隐瞒真相。

  2.防范监控。为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保卫部门应对系部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程序

火灾:

  1.立即切断发生火灾所在地的电源。

  2.立刻拨打“119”、“110” 。

  3.先以灭火器灭火,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4.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师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6.配合消防及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食物中毒事件:

  1.凡就餐后,学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腹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2.迅速与院属医院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救治。

4.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经学院批准后,迅速与家长或家属联系。

暴力伤害或抢劫等事件:

  1.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告学院保卫科。

  ②视情况报警 110。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迅速报告系部和学院有关负责人。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附属医院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2.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公共卫生事件: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如“非典”、“流脑”“H1N1流行性感冒”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要马上报告系部及学院有关负责人,及时到院属医院进行诊断,一经确诊为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立即对患者采取隔离措施,并与市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

  2.对该师生所在系部、班级等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师生带病上课、工作,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证明其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后方准上课和工作。

4.在医疗卫生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1.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警110或120,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实施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值班老师。

  2.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系部主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

  3.视情况通知给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接待和安抚工作。

4.协助保卫或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师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系部主管负责人报告。

  2.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对去向不明的师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师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校应及时将情况向保卫、公安部门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学生群体性活动:

学生在校群体性活动(如体育课、活动课、运动会、各种集会、集体活动)或由学院统一组织的校外群体活动(如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若发现学生伤害、丢失以及拥挤踩踏等突发性事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处置,并立即上报系部和学院。活动组织人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

应对突发事件实行封闭管理应急预案:

1.各系部制定封闭期间值班表并报院保卫处备案

2.学管部门负责办理市区学生走读证明,并指派专人负责办理学生请假手续。

3。各系部在封闭期间安排好学院大门口值班人员,负责检查本系部外出学生履行请假手续情况。

4。保卫处启动应急机制,处室人员全部上岗,按照分工各司其职。

五、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津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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